土地估价师辅导:处罚不严难以遏制土地违法蔓延
来源:优易学  2011-1-26 13:01:4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对广东省开平市特大土地违法案件直接督办,使该市主要党政领导受到撤职、开除公职、党籍的处罚,处罚严厉程度可谓空前未有,这对土地违法行为将起到杀一儆百的良好效果。
我们在为国家两部委铁腕治理土地违法叫好的同时,观察和考量国内土地违法乱象,又觉得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时做得很不到位,因为有太多的漏网之鱼,逃脱了国家法律的制裁。前段时间,全国政协常委李雅芳在全国政协常委会上指出,2001年至2005年间,土地违法只有1%的党政纪查处风险,0.1%的刑事责任追究风险。可以想见,正是由于目前对占用耕地违法案件处罚轻,导致违规成本远远低于收益,促使案件呈现上升趋势。
  面对违法用地失控态势,若再不祭出法律重典,这对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恐怕难以奏效。因为,我国在土地使用上有着严格的政策,一般而言,省级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是根本没有权限审批土地的。可是,从已向社会曝光的一些违法案件来看,县、乡两级政府根本不把中央的政策放在眼里,动辄就把成千上万亩土地批准给单位和个人。
  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胆大妄为,究其根源主要因为没有严厉的处罚机制。对于规范土地审批使用问题,中央政策一个接着一个,红头文件接连下发,但这些政策都缺乏严厉处罚措施,以至于土地开发中违法操作愈演愈烈,难以掌控。国土资源部的一位官员就曾透露,1998年至今,县级以上的干部因为违规违法出让土地而被处理的可谓凤毛麟角。
  俗话说,治乱用重典,治理土地违法乱象亦需如此。要改变这种局面,就须用法律介入土地监管领域,依法规范土地使用和审批,对任何破坏土地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政府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不仅要摘除其头上的“官帽”,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唯此,才能真正发挥国家政策的作用。国家两部委铁腕处理广东省开平市特大土地违法案件,已为地方政府做出了样子,应该积极效仿。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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