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解析(二)
来源:优易学  2011-2-22 16:41:4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①法人资格及组织机构;②财务报表;③人员报表;④施工机械设备情况;⑤分包计划;⑥近5年完成同类工程情况(工程经验);⑦在建项目调查;⑧近2年涉及诉讼案件(资信);⑨其他。

  (2)资格预审方法——①应满足的必要条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对于联合体投标应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财务状况(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流动资金、分包计划、履约情况。

  附加条件:视工程需要而定。

  ②加权打分量化审查(案例35,实际考题会简化):给出评价项目,评分标准(标准应统一,2003年题涉及),各项权重。

  综合评分=∑各项得分×各项权重(案例35)

  (3)开标的组织。

  (4)评标的组织。

  (5)评标方法:①综合(加标)评分法有标底评标(案例37)无标底评标(案例38,2000年考题六)

  ②评标价方法(案例39):注意“评标价”只用于评标比较,报价优劣,不作为合同价的基础。

  (四)施工合同的订立(考核点二4)

  1.本考核点内容主要参考《合同法》第二章、第三章以及“合同管理”教材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和第三章有关内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形式原则,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要求是“不要式”原则,但建设工程合同通常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

  (3)合同的成立,要约与承诺。

  (4)缔约过失责任。

  (5)合同的生效(生效的条件、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生效(2003年考题二)

  (6)无效合同及其确认(案例42)

  合同无效的情况:①以欺诈手段订立;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

  (7)合同的终止及争议解决(“合同管理”教材第二章第七节;2003年考题二)

  注意“仲裁”和“诉讼”在合同中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五)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考核点二5)

  1.本考核点涉及内容极为广泛,也是本章难点。它既涉及施工中质量、进度、投资监督控制的合同管理(检验、支付、工程延期),也涉及工程变更、索赔,还会涉及到合同各方的义务、权利、责任以及风险的分担等问题。对这种部分主要应掌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3~11各条),并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四节,以及《监理规范》第5条、第6条(55,56,62,64)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对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的控制与监督管理(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四及七有关条款)

  (2)隐蔽工程检验与重新检验的处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四、第17、18章;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2003年考题)

  (3)施工进度的控制、暂停施工、工期延长的处理与确认、提前峻工的要求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11~13)

  (4)工程计量及工程款的支付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六、第23~26条),竣工结算(《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九、第32~33条)

  (5)工程变更的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八、第29~31条;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6)索赔管理(在本章单列为考核点二7)(《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十、第36条)

  (7)施工环境的管理(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8)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9条;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9)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教材第二章第七节)

  (10)分包的管理(合同教材第六章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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